蕞新公布!【2021】378号文!济宁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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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蕞新公布!【2021】378号文!济宁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济宁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1.仅限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合法宅基地上的住宅房屋执行当地政府制定的新农村建设或合村并点搬迁补偿政策。2.表中面积系指建筑面积。3.房屋高度为2.8-3.6m,
超过或低于正常高度补偿价格应做调整。4.按时拆迁的,旧料归原主,否则拆迁物充抵拆迁费用。
乱石基、砖石墙、钢筋混凝土预制或现浇平屋顶平房或二层
乱石基、砖石墙、木结构斜坡草或瓦屋顶
乱石基、砖垛、坯墙、木结构斜坡草或瓦屋顶
乱石基、土坯墙、木结构斜坡草或瓦屋顶
1.表中面积系指建筑面积。2.按时拆迁的,旧料归原主,否则拆迁物充抵拆迁费用。
钢方管、钢管、L钢支架简易轻钢房屋
1.围墙墙体属于水泥砌块的,按砖石墙的同类补偿标准下限执行。2.铁皮围墙高度超过2.5m,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评估。3.按时拆迁的,旧料归原主,否则拆迁物充抵拆迁费用。
1.表中面积系指建筑面积。2.含畜禽舍内固定设施。3.按时拆迁的,旧料归原主,否则拆迁物充抵拆迁费用。
砖墙、钢(或砼)骨架、玻璃/塑钢玻璃顶(含温室保温、通风、滤光、降温、卷扬机等系统)
按时拆迁的,旧料归原主,否则拆迁物充抵拆迁费用。
砖墙、钢(或砼)骨架、塑料薄膜顶(含温室保温、滤光、卷扬机等系统)
钢骨架、塑料薄膜顶(含温室保温、滤光、卷扬机等系统)
按时拆迁的,旧料归原主,否则拆迁物充抵拆迁费用。
钢筋混凝土盖板涵跨径1.5-4m
预制板水渠(按水渠两侧预制板面积计算)
石砌水渠、水池(水池应按水池四周及底面的平方面积计算、水渠应按水渠两侧及底面的平方面积计算)
砖砌水渠、水池(面积计算方法同上)
按时拆迁的,旧料归原主,否则拆迁物充抵拆迁费用。
1.水井补偿包括开凿工程、用料及用工等费用。2.废井、枯井按同类井补偿标准30%-50%补偿。3.机井按井深分段计算补偿。4.水井是指历史上存在(三年以上)的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建造的。
8-15元/株(每亩不超过220株)
1.果树包括:苹果、梨、桃、杏、核桃、樱桃、柿、枣、板栗、李子等树种。2.按时清除的,树归原主,否则树木充抵拆迁费用。
幼龄期:地径在3cm以下(2-3年)
60-80元/株(每亩不超过220株)
初果期:地径在3-6cm以下,冠幅直径在1m以上的(定植三年以上)
盛果期:地径超过6cm以上,冠幅直径在2m以上的(定植三年以上)
20-55元/株(每亩不超过120株)
集中栽植的每亩不超过440株,并有架材。
种植密度大的,补偿不超过苗圃补偿标准。
1.主要指杨树、泡桐(梧桐)、刺槐、榆树、柳树、构树、椿树等用材乔木,不超过110棵/亩。2.按时清除的,树归原主,否则树木充抵拆迁费用。
1.成片种植,不超过250株/亩。2.按时清除的,树归原主,否则树木充抵拆迁费用。
1.根据苗木树种及培育期。2.移栽及损失费。
种植密度大的,补偿不超过苗圃补偿标准。
1.主要包括雪松、黑松、油松、白皮松、华山松、龙柏、花柏、钢笔柏、侧柏、蜀桧、圆柏等树种。2.成片栽植密度为55-110棵/亩,超过的按照苗圃补偿。3.移栽及损失费。
1.种植密度大的,补偿不超过苗圃补偿标准。2.移栽及损失费。
1.主要包括龙柏球、蜀桧球、洒金球、冬青球、海桐球、女贞球、黄杨球等树种。2.成片栽植密度为55-110棵/亩,超过的按照苗圃补偿。3.移栽及损失费。
1.种植密度大的,补偿不超过苗圃补偿标准。2.移栽及损失费。
1.主要包括樱花、柳树、国槐树、榉树、紫薇、玉兰、银杏、法桐、枫树等树种。2.成片栽植密度为55-110棵/亩,超过的按照苗圃补偿。3.银杏取上限。4.移栽及损失费。
1.每墩出条数按10-20根计算。2.种植密度大的,补偿不超过苗圃补偿标准。3.移栽及损失费。
1.含土石方工程及鱼苗损失费。2.利用自然河道和坑塘的只补偿鱼损失。
1.含土石方工程及藕秧损失费。2.利用自然河道和坑塘的只补偿藕损失。藕损失参照池藕。
1.主要包括大豆、芝麻等。2.分作物种类与生长期。
1.主要包括花生、棉花、土豆、地瓜等。2.分作物种类与生长期。
1.主要包括尖椒、圆葱、葱、姜、大蒜、山药(山药豆播种)、烟叶、花卉、药材作物等。2.分作物种类与生长期。
1.主要包括蔬菜(含白菜、萝卜、花菜、胡萝卜、秋葵、池藕、菜用瓜等)和瓜果类(如西瓜、甜瓜、草莓等)。2.分作物种类与生长期。
1.山药豆播种见经济作物3。2.分生长期。
1.主要包括小麦、玉米、水稻等。
1.青苗补偿标准按一季作物产值补偿,露天蔬菜按蔬菜作物产值补偿一季。
3.发布拟征地公告后抢种、抢栽的青苗、树木以及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一律不予补偿。
4.苗、幼龄期果园间种(套种)的农作物可参照青苗类补偿标准执行。
6.林木内套种的果树原则上不定为盛果期。
7.乔木胸径是指距根茎1.3m处的树木直径。
8.其他未列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参照表中相近情况补偿。不能参照补偿的,可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或认证,作为征地补偿的依据。
9.国家和省确定的铁路、公路、机场、航道港口、水利工程、能源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等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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