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宁至曲阜快速路(兼一级公路)工程项目马坡拌合站等临时用地的批复
济宁至曲阜快速路(兼一级公路)工程项目马坡拌合站等临时用地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位于微山县马坡镇荆塚集村集体土地1.3706公顷。总面积为1.3706公顷,其中农用地1.3706公顷(一般耕地0公顷、农村道路0公顷、园地0.5504公顷、其他林地0.6231公顷、其他草地0.1971公顷),用于济宁至曲阜快速路(兼一级公路)工程项目马坡拌合站等项目建设,用途为拌合站、临时办公用房及表土剥离堆放场。
二、本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为2年,时间为2024年1月3日至2026年1月2日,到期不予续期。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严禁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并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三、临时使用土地期间,你单位应自觉接受属地自然资源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如因城市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的,你单位应拆除地上建(构)筑物并交还土地。
四、临时使用土地期限届满后,你单位应当:(一)清除障碍、拆除临时建(构)筑物;(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复垦方案实施复垦;(三)占用的耕地,须在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1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复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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