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2年度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2年度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根据市政协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提案工作双向民主评议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更好发挥提案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中的作用,经对我局承办市级政协提案进行梳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扎实落实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在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上,市政协委员围绕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一系列高质量、高水平提案,这些提案对推动全市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可持续绿色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和积极作用。今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承办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案23件,其中主办及分办11件,协办12件。我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的办理答复,努力做到沟通上积极主动、办理中注重质量、回复时严格程序,圆满完成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工作,截至目前办复率100%,满意率100%。为更好办理提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把提案办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布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承办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调度协调。对于委员提案,为了明确责任人及相关科室,制作了相关的办理进度表,表中明确负责人及办理方式方法及办理次数等详细情况。同时,在进度表中明确规定了完成期限及要求办理责任人填写调度办理情况。按此方式,提高承办责任人及科室办理效率。为了杜绝出现办理责任人及科室的散漫懈怠、对处理建议提案不积极的情况,将对办理建议提案情况纳入了年度考核中,跟进一步提高负责人及相关科室的积极性和完成效率,形成明确的奖惩机制。
(一)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在年底前能解决的19件。内容主要涉及生态保护、区域规划、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用地指标等方面,如李凯委员在《关于加强沿黄重点地区项目手续办理服务,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141319号)中提到“因梁山经济开发区根据《######梁山县委 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梁山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确定的85.54平方公里无省级部门文件支撑,导致市直手续责任部门在办理手续时对梁山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认定标准不一。梁山县目前正按程序申请扩大梁山经济开发区范围,但变更周期较长,在变更完成前,梁山县大部分项目无法办理手续落地建设,已严重制约了梁山县经济发展,不利于济宁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落实。”对于在变更周期过程中出现的无法办理手续问题,我局主要采取了以下三种措施:一是主动对接沟通摸清底数需求。贯彻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要求,积极对接发改、工信等部门(指挥部、专班),梳理重点项目名单。二是化项目联合审查综合研判。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要求,会同发改、工信等部门,对重点项目依据行业特征分类研判,以项目亩均投资、亩均税收、用工人数等指标为考量。将省市重点项目划分为ABCD四个层级,确定保障优先序及合理规模,按照“科学分类、差异对待、精准保障”的思路配置指标,将有限的新增用地指标科学分解到项目。其中梁山县纳入省重大实施类项目3个,预支指标272亩,省市重点项目25个,预支指标649亩,奖励指标54亩,有力保障梁山县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三是明确专人强力推进项目保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明确专人,持续为项目做好用地报批跟踪服务,调度协调组卷进展。针对梁山县拟建工业项目一律进入合规工业园区的要求,指导梁山县做好用地选址、落地审查、设计优化,引导工业项目进入两个合规园区,保障好范围变更期间的用地需求。
如邵明启委员在《关于对嘉祥县南部山区破损山体修复治理的建议》(第141317号)提到“建议对嘉祥县针对部分破损严重、地质隐患突出、缺乏保留价值的山体进行综合开发利用的实施方案,给予政策性支持,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染污、安全隐患、资源浪费等问题。”我局组织嘉祥县、微山县、经开区谋划包装了治理面积超1.5万亩、投资概算超5亿元的济宁市南四湖自然保护区及周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申报项目。经过精心组织,以第2名的好成绩入围竞争性评审阶段(全国共52个)。按照申报方案工作安排,示范项目主要修复工程位于嘉祥县南部山区,项目实施将给予嘉祥县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超2亿元,治理嘉祥南部山区破损山体1.06万亩,至2024年项目实施完成后,嘉祥县破损山体治理率将达到94.5%,区域内矿山地质安全隐患将基本消除,生态系统质量和碳汇能力将得到极大提升。
(二)所提问题正在解决4件。内容主要涉及小微企业用地、山区自然保护、城市建设、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如马兆国委员在《关于破解小微企业用地难题的建议》(第141089号)中提到“很多小微企业分散在各处,大多厂房为租赁性质,随着我市返乡创业政策的出台及企业自身发展,对项目用地的需求与日俱增,这些返乡创业的项目及正发展中的小微企业单体用地小但整体需求大。但因现阶段建设用地日趋紧张,小量的用地,很难获得批复,而我市各县市区标准厂房数量有限,这成为制约返乡创业者及部分小微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由于历史原因,我市一些企业占地过大,批而未用,空白地上都种上了树、农作物,同时绝大部分厂房都是一层建筑,造成土地浪费严重。”我局对于此类用地需求,在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二是鼓励存量土地升级改造。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在符合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要求和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存量工业用地可实施改造升级,实施技术改造、改造加层、兴建多层厂房及增加地下空间利用的,不收取土地出让价款。三是开展工业地产项目探索。我市已借鉴南方试点省市经验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支持多层厂房、标准厂房建设,各县市区都进行一些了多层厂房、标准厂房项目建设。四是加强闲置低效用地处置。为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我市积极开展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工作。2019、2020、2021年分别盘活闲置低效用地8570亩、5876亩、8788亩。五是健全完善要素交易平台。2021年7月,以信息共享为基础的济宁土地二级市场线上交易平台上线运行,今年,我局又会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进行了调整升级,两平台相互配合已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土地要素配置平台。
我们承办的建议和提案,不仅是代表和委员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意见、建议的集中体现,也反映了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要求和期望。今年,我们专门强调通过建议提案办理促进工作改革发展,要求承办科室不应只停留在让代表委员满意的程度上,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着力解决实际工作中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把办理工作转化成破解难题的重要手段,提高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对重点建议,我们均要求工作人员******向代表详细介绍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自觉的把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融入到项目的推进中去。下一步,以本次提案办理工作为契机,不断促进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诚挚地感谢各位委员一直以来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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