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任政办字〔2020〕28号关于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联审论证工作机制的通知
关于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联审论证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招商引资项目签约落地工作效率,推动项目联审论证规范化、专业化、高效化,建立项目联审论证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镇(街道)、运河经济开发区、各部门(单位)经过双向实地考察、洽谈成熟度较高或已形成协议草稿拟提报上会研究的招商引资产业项目,原则上均应统一纳入招商引资联审论证范围。未经联审论证的项目,不得组织会签、法务审核和提报上会。
为加强对招商引资项目联审论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区招商引资项目联审论证委员会(以下简称联审会,组******员名单见附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项目行业准入、要素保障、商务条件论证;提出项目落地扶持政策建议;审议项目协议、合同;组织项目协议、合同部门会签、法务审核和提报上会;建议项目落地实施责任主体。联审会下设办公室、行业准入预审组、要素保障预审组、商务条件预审组。办公室承担联审会日常工作。
对不作为追究双方法律责任依据的框架协议、战略合作协议项目,经行业准入预审或要素保障预审及法务审核通过后,报区招商引资项目联审论证委员会备案并经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可采取简易程序,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或授权代表与项目合作方直接签约。需联审论证签订正式协议的项目,按以下工作流程办理。
(一)项目提报。项目对接洽谈单位向区招商引资联审会办公室书面(或PPT)提报联审论证项目投资计划书(或项目投资协议书草稿),项目投资计划书一般应包含项目名称、投资主体、投资规模、建设内容、综合效益、落地条件等内容。
(二)项目预审。项目预审以会商的形式进行,根据工作需要和项目提报情况随时召开,可单审或连审同审。
1.行业准入预审:由区经济合作服务中心会商征求发改、生态环境、应急、行政审批、科技等相关部门意见,从政策、市场、技术、投资强度、亩均效益等维度,研判确定项目是否准入。准入通过的项目进入要素保障预审程序。
2.要素保障预审:由区经济合作服务中心会商征求自然资源、规划、财政等部门意见,从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金扶持等项目落地条件维度,研判是否具备项目落地承接实施能力。要素保障预审通过的项目,进入商务条件预审程序。
3.商务条件预审:由区经济合作服务中心会商征求财政、税收、司法等部门单位意见,研判项目落地条件与综合贡献是否对等,投资诉求是否合法合规。商务条件预审通过的项目,报经区招商引资联审会同意后,方可进行会议论证。
(三)项目论证。区招商引资项目联审论证会议每周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项目提报情况随时召开,由区招商引资项目联审会办公室负责召集。
1.一般项目的论证:预审通过的一般招商引资项目联审论证会议,由区政府分管招商引资的副区长主持,会议根据需要邀请行业专家和联审会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联审论证通过的项目由区经济合作服务中心组织会签、法务审核后,报经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提报上会。
2.重大项目的论证:预审通过的用地产业项目、贡献扶持倒挂的产业项目或需一事一议的重大项目联审论证会议,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主持,会议根据需要邀请行业专家和区政府副区长、联审会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联审论证通过的项目由区经济合作服务中心组织会签、法务审核后,报经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提报上会。
联审论证通过的项目由区经济合作服务中心统一组织提报上会。通过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工作会议等形式,研究确定项目落地扶持政策、推进措施、责任部门及工作要求等。
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工作会议研究通过的项目,与区政府签订正式协议或合同后,由区经济合作服务中心根据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工作会议要求和项目具体情况,移交相关镇(街道)、运河经济开发区推进实施。项目同时纳入区督查重点事项范围和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定期督办调度。
2.济宁市任城区招商引资项目联审论证流程图
济宁市任城区招商引资项目联审论证委员会
主 任:张令华(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主任:曾凡玉(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张德智(副区长、市公安局任城分局局长)
成员:房强(区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闫香革(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经济合作服务中心主任)
李庆峰(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江昌蛟(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王献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秦爱山(区能源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磊(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分局局长)
王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任城服务中心主任)
联审会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合作服务中心,闫香革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
济宁市任城区招商引资项目联审论证流程图
版权声明:本文由济宁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