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出台社村共建、强村固基实施意见
泗水出台社村共建、强村固基实施意见
关于实施“社村共建、强村固基”工程的
为进一步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动供销经营机制创新,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升农村基层组织服务能力,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社村共建、强村固基”工程,提升农村基层组织服务能力的意见》(济办发〔2013〕4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核心,以创新发展、服务三农为宗旨,以联合合作、开放办社、创新体制为主攻方向,按照“组织共建、资源共享、发展共谋、事业共兴”总要求,共建“以村级党组织为核心、基层供销为支撑、农民合作社为载体、经济合作与利益联结为纽带”的农村新型基层经营服务组织,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建设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构筑供销社与村“两委”、农民合作社、信用互助社“四位一体”的新机制,推进供销社与村“两委”共建服务中心、共建合作社、共建发展项目,加快供销基层组织向村居延伸、经营服务向田间地头延伸,实现“服务型党组织得到加强、村集体经济得到壮大、供销社得到发展,农业增效益、农民增收入”。到2015年底,社村共建村达到60个,每个共建村完成2个以上共建项目,帮助共建村集体增收3万元以上。
(一)坚持党组织引领、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原则。充分发挥供销合作基层组织的市场、资金、信息、技术等经营服务优势和村级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实现社村之间的资源互动、优势互补,积极探索社村共建的新模式新途径。注重维护社村双方利益,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明确共建内容和各自承担的职责任务,合理分配经营收入,搭建联合合作、为农服务平台,确保社村联动发展,互促共赢。
(二)坚持科学发展原则。坚持循序渐进,不急于求成,不贪大求多,因地制宜,因村施策,遵循镇村农业发展特色,有针对性地选择社村共建结合点,找准村级集体经济增收路子,合理开发各类资源资产,积极稳妥推进社村共建。
(三)坚持市场机制原则。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构建农村新型流通服务体系和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大社村合作共建力度,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大胆探索实践促进农民增收、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办法和措施。灵活选择股份制、合作制等多样化的所有制实现形式,以推行社区股份合作、土地股份合作、农民专业合作为重点,创新发展集体经济组织。
(四)坚持群众自愿原则。把共建成果体现在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上,落脚到村级服务功能提升上,做到发展成果由群众共享,切实保障群众权益。共建中涉及的经营土地、兴办工副业项目、开发集体资源、盘活经营债权等事项都要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履行好“四议两公开”程序。要坚持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搞行政命令,避免出现不稳定因素。
(一)共建合作社,构建经营服务组织新体系。农村新型基层经营服务组织是推动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要充分发挥基层供销的职能作用,大力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着力创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积极吸纳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加入农民合作社。村“两委”要积极组织引导、鼓励支持农民加入合作社。对已成立的农民合作社,按照依法自愿原则,通过产权联接、服务对接等方式,整合吸纳到供销组织和经营服务体系中来。加强联合合作,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化发展,夯实为农服务的组织基础。
(二)共建土地托管,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地”问题。依托社会经济服务组织,遵循“政府支持、供销搭台、多方参与、农民自愿、合同管理”的原则,吸纳村“两委”成员、社会能人和广大农民参与,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及农民龙头企业原料基地等经营主体为服务对象,积极推进土地托管服务,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和机械化水平,土地托管推行两种形式。一是根据农户意愿,为其提供深耕疏松、测土配方、智能配肥、化肥直供、种肥同播、病虫防治、秸秆还田、加工销售等“菜单式”半托管服务;二是打破户与户之间土地界限,整合集中连片土地100亩以上的,对其实行统一耕种、统一管理、统一收割、统一销售的“保姆式”全托管服务。到2015年,全县土地托管面积达到2万亩以上。
(三)共建项目,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坚持以经济合作为基础,共建经营服务项目。建立基层供销与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村“两委”等各类服务主体之间的产权联结和利益分配机制,通过服务分成、盈利分红、二次返利等方式增加农民收入和村集体收入,供销组织、农民合作社获得规模化服务收入,靠规模化服务发展壮大。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支持农民承包土地向农民合作社流转。转变农民组织方式和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村“两委”要积极鼓励农民参与土地托管和集约化经营。供销组织要以农民合作社为载体,开展以土地托管为主要内容的农业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服务,促进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到田间地头。通过取消陇背、宽幅精播、测土配方施肥、农资直供直施、种肥同播、统防统治、良种引进、机播机收等农业科技和系列化服务,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收益。发挥供销网络链接产销的带动作用,合作共建日用品超市、农资超市、优质农产品基地、农产品加工及仓储物流设施等经营服务项目,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和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村集体通过资产联结和提供服务等多种形式参与分配,增加村集体收入;基础薄弱的村庄,通过农业规模化服务增加的收益,按契约比例获得集体收入,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提升基层组织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共建平台,提升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供销组织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按照“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营市场化”要求,整合资源,社村共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搭建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以日用品超市、农资超市、庄稼医院和其他涉农经营性共建项目为重点,纳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布局,同步实施。整合社会公共资源开展公益服务,大力培育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整合各类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涉农中介服务组织,壮大服务实力,为农民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服务,引导参与公益性服务。采取多种形式,拓展为农服务的领域,建成集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生活性服务与生产性服务于一体、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网络,增强社区服务中心的综合服务功能。2015年计划各乡镇(街道)都建有为农服务中心。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成立泗水县“社村共建、强村固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社村共建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社村共建的组织协调、督导调度、检查考评等工作。把“社村共建、强村固基”工作列入乡镇(街道)党(工)委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加大支持力度,落实经费保障。县里每年从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资金、基层组织建设资金中安排资金,以“以奖代补”的形式专项用于“社村共建”项目,资金实行项目化管理,重点用于支持村社共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典型带动作用,注重培养和总结“社村共建、强村固基”的优秀典型,大力宣传报道“社村共建、强村固基”涌现的好典型、取得的新成果、带来的新变化,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附件:1.泗水县“社村共建、强村固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15年各乡镇(街道)社村共建、土地托管有关任务分解表
泗水县“社村共建、强村固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希忠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成员:冯华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远教中心主任
李庆泉县编办副主任、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金融办主任
刘伟县财政局副局长、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主任
李延忠中德合作(山东)粮援项目泗水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韩庆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雷国防同志兼任副主任。
2015年各乡镇(街道)社村共建、土地托管
******泗水县委办公室2014年12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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