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阳光四季城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变更)
因备案证明变更,建设用地单位由嘉祥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嘉祥县祥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另因不动产证面积变更,用地面积由17463.8平方米变更为为20870平方米,现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单位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依据《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七条,我局对拟作出的规划许可有关内容予以批前公告。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否则视为无意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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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备案证明变更,建设用地单位由嘉祥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嘉祥县祥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另因不动产证面积变更,用地面积由17463.8平方米变更为为20870平方米,现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单位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依据《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七条,我局对拟作出的规划许可有关内容予以批前公告。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否则视为无意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