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储备土地2年使用权转让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营经济技术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储备土地2年使用权转让
标的位置位于府前大街以南、华山路以西储备土地。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储备用地公开出租土地利用要求》及《储备土地租赁合同》(样本)。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山东嘉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1.该项目不接受在储备土地上从事非法经营、违法活动,意向受让方应承诺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意向受让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且不得转让承包权。
2.意向受让方应于该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储备土地租赁合同》。
3.该项目成功受让后,意向受让方严格按照《储备用地公开出租土地利用要求》执行。
4.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因政府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意向受让方须无条件交还使用权并恢复土地原貌,同时解除合同。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转让方全部交易费用。(具体金额以成交结果通知单为准)。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名称: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开户行账号:8121 6200 1421 0124 81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报名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楼(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鲁公网安备:139号经营许可证号:鲁ICP备14012596号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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