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丨宗地和宗海的划分
宗地是指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块,宗地是地籍的蕞小单元,通常以宗地为基本单位统一编号,称为宗地号。宗海是指权属界线封闭的同类型用海单元。
在地籍子区内,按下列情形划分宗地:
(1)依据土地的权属来源,划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表、地上、地下)、土地承包经营权宗地(耕地、林地、草地)、林地使用权宗地(承包经营以外的)、农用地的使用权宗地(承包经营以外的、非林地)以及其他土地使用权宗地等。
(2)在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内,划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宅基地使用权宗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宗地(耕地、林地、草地)、林地使用权宗地(承包经营以外的)、农用地的使用权宗地(承包经营以外的、非林地)以及其他土地使用权宗地等。
(3)两个或两个以上农民集体共同所有的地块,且土地所有权界线难以划清的,应设为共有宗。
(4)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共同使用的地块,且土地使用权界线难以划清的,应设为共用宗。
(5)土地权属未确定或有争议的土地可设为一宗地。
(2)宗地界址线)宗地界址线互不交叉。
在县级行政辖区内,按下列情形划分宗海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范围:
(2)依据无居民海岛的权属来源,划分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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