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村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村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全面贯彻省市及我区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一窗受理 •
一次办好”改革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标准引领、集约建设、
不断创新,以“六有一能”(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网络、
有设备、有经费、能办事)为基本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区村便民
服务站点建设,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着力提升场所使
用、窗口服务及管理运行标准化水平,切实为群众就近办事提供
规范、透明、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统一名称标识,村便民服务场所名称统一为“XX 村便民服务站”“XX 社区便民服务站”。统一场所设置,村便民服务站应设置在便于群众办事的区域,为办事群众提供“一门式”“一站式”服务。完善基础设施。设置咨询引导、窗口受理、后台办公、休息等待、自助服务、信息公开等功能区域,并提供免费复印、饮水、充电、无线网络、抽纸、无障碍设施等便民服务设备。
规范事项进驻,将能够在村受理、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下沉到村层级办理,做到“能放必放、应放尽放”。参照全市统一的村便民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结合我区实际,规范梳理可在村办理(含帮办代办)的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动态化管理。梳理出的政务服务事项要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明确事项名称、办事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情况、办件类型等基本内容。注重便民服务信息公开,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公开公示专栏,及时公开事项清单、服务指南、服务规范、服务流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等服务信息,线上线下办事指南和服务栏目应标准一致、信息准确、方便实用。
加强网络支撑。加强互联网、电子政务外网等网络建设,为在村应用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方便群众在线查询、申办事项提供基础支撑。依托山东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完善村网上站点建设,提升在线申报、咨询投诉等基本服务功能,确保站点提供的服务信息准确可用、便于查找。对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政务服务事项,及时开通申办入口,完善网络运行业务流程,提高网上办理深度,社区上网运行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 50%。能够通过网上办理的服务事项不得要求群众到现场办理,能够一次办好的事项不得无故让群众重复跑、跑多次。
建立健全区管委会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镇政府具体负责的运行管理机制。在具备条件的社区推行“一窗受理、全科服务”,推动服务窗口向“全科窗口”转变。实行“一次告知”,对群众咨询、申请、不符合条件或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一次性告知。实行“限时办结”,对程序简便、可以当场办结的,即来即办、当场办结;对不能当场办结、需要审核审批的,在承诺时间内办结。实行“帮办代办”,需要上级或其他部门审批的,以群众自愿、主办窗口负责为原则,在规定时限内免费帮助办结;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针对交通不便、居住分散和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积极开展上门办理、免费代办等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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