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41301号提案《关于做强港区经济的建议》的答复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41301号提案《关于做强港区经济的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做强港区经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规划用地保障方面。按照市委、市政府现代港航物流发展重大战略部署要求,我局主动对接有关县(市、区)、市直部门和项目单位,全力做好项目规划用地保障工作。完成主城港区跃进沟作业区物流园区码头工程219亩用地土地规划调整和主城港区龙拱河作业区4#-10#泊位工程182亩建设用地报批,正在推进主城港区龙拱河作业区4#-10#泊位工程100亩土地规划调整和主城港区跃进沟作业区物流园区218亩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对于因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符合“两规”一致性处理政策的项目用地,将根据《济宁港产融合发展规划》研究成果,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依据有关政策进行全力保障。
二、审批流程进度方面。土地规划调整、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包括公告、踏勘、听证、审查、报批等多项程序,需报省或国家层面审批(备案)。为加快市级层面流程进度,我局采取提前介入服务、容缺受理等多项措施,对县(市、区)报件及时审查并头部时间反馈,切实提高规划调整和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效率。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与有关单位的对接工作,头部时间掌握规划和用地需求,及时跟踪了解项目进展情况,着力解决项目规划和用地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案一策”保障服务,为做强港航经济提供强有力支撑。
非常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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