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济宁市环保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关于2022年9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6日——2022年9月27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济宁高新区崇文大道科技馆5566号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丰德博信新材料(山东)集团有限公司高精度标识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济宁高新区黄屯街道黄金大道东京通厂房自北向南第7跨
丰德博信新材料(山东)集团有限公司高精度标识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建设在济宁高新区黄屯街道黄金大道东京通厂房自北向南第7跨
1、水环境:项目区废水(生活污水及RO反渗透制水设备排污水)排入济宁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2、大气环境:下料切割、焊接及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配置的除尘器处理;聚乙烯输油管道加热挤出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增强喷塑房的密闭性,喷塑粉尘滤筒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喷塑工序固化、亚克力激光切割及吸塑过程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各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天然气燃烧装置安装低氮燃烧技术。
3、固体废物:工艺废渣经收集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废活性炭、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
4、噪音: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安装减震、消声、隔声装置等降噪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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