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济宁市环保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关于2022年8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7日——2022年8月18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济宁高新区崇文大道科技馆5566号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推股份驾驶室和履带扩大产能项目
济宁高新区柳行街道 327 国道 58 号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推股份驾驶室和履带扩大产能项目建设在济宁高新区柳行街道 327 国道 58 号
1、水环境:链轨清洗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区废水(淋雨试验废水、热水洗废水、预脱脂清洗废水、脱脂清洗废水、水洗废水、纯水洗废水、喷漆净化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经厂区驾驶室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济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
2、大气环境:履带抛丸粉尘经配置的除尘器处理;履带补漆废气经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履带新增浸漆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驾驶室下料粉尘、焊接烟尘分别经滤筒除尘器处理;驾驶室套色喷漆线废气经水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驾驶室喷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驾驶室电泳废气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各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履带热处理线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
3、固体废物:工艺废渣经收集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废活性炭、废水性漆桶、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
4、噪音: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安装减震、消声、隔声装置等降噪措施。
山东亨顺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量 600 万具水基型灭火器瓶体及 230 万具灭火器灌装项目
济宁高新区黄屯街道十二工业园京通厂房自北向南第八、九、十跨
山东亨顺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量 600 万具水基型灭火器瓶体及 230 万具灭火器灌装项目建设在济宁高新区黄屯街道十二工业园京通厂房自北向南第八、九、十跨
1、水环境: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及纯水制备废水排入济宁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2、大气环境:切割粉尘、焊接烟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喷塑粉尘经旋风除尘器+滤芯过滤装置处理;塑粉固化废气和燃烧机(设置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各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
3、固体废物:工艺废渣经收集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废活性炭、催化废渣、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
4、噪音: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安装减震、消声、隔声装置等降噪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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