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梁山县拳铺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验收意见
济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梁山县拳铺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验收意见
你局《关于梁山县拳铺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竣工验收的申请》(梁国土资呈〔2017〕50号)收悉。根据《山东省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鲁国土资字〔2010〕24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6〕172号)及有关规定要求,2017年4月27日,市局组织农业、水利、财政、国土等部门有关专家,对梁山县拳铺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经内、外业勘验审核,该项目工程数量及质量均符合设计要求,资金使用合理有效,土地权属明晰,文档管理规范,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要求。依据验收组验收意见,经研究,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你局要督促有关单位进一步采取相应的培肥改土措施,不断提高耕地质量等级,落实项目验收期间发现问题的整改,加强对项目档案资料的补充、完善和管理工作,加强对工程设施的管护,确保工程设施发挥长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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