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仙营街道南岱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决定,为满足任城区建设用地的需要,拟征收南岱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任城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任城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南岱村土地位于任城区金宇路北侧、任城大道南侧、济岱路两侧。征收土地总面积为2.3880公顷,其中地块一征收土地总面积为1.2805公顷, 涉及建设用地1.2805公顷,全部为城市用地。地块二征收土地总面积为0.9393公顷, 涉及建设用地0.9393公顷,全部为城市用地。地块三征收土地总面积为0.1682公顷, 涉及建设用地0.1682公顷,其中城市用地0.0290公顷,公路用地0.1392公顷。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济宁市任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6.7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239.994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宁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100.296万元,青苗补偿费71.64万元。
(三)本次征地涉及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按照任城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液压件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拆迁补偿方案执行,本方案不包括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拆迁补偿安置的内容。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239.994万元,由任城区财政局拨付到南岱村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任城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55.73万元,由任城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任城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仙营街道办事处、南岱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三)调地安置:由街道办事处和乙方征得村民同意,于本次征收土地自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对本村留机动地进行调整。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8年7月16日起,至2018年7月20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济宁市国土资源局任城区分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济宁市国土资源局任城区分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任城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济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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