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关于高新区黄屯镇327国道南、黄金路西第七工业园的工业土地及工业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关于拍卖位于济宁扬帆电机有限公司所属的位于高新区黄屯镇327国道南、黄金路西第七工业园的工业土地及工业房产的公告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8月17日10时至2018年8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参见全国法院页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济宁扬帆电机有限公司所属的位于高新区黄屯镇327国道南、黄金路西第七工业园的工业土地及工业房产
起拍价:5096273.76元,保证金:65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评估价:7078158.00元。
兖州市327国道南黄金大道西济宁高新区第七工业园
该楼共两层,分办公及厂房两个区域,外墙刷灰色涂料。办公区域进户外门为推拉卷帘门,内门为钢化玻璃门,室内铺地砖,二楼走廊部分有石膏板吊顶,部分房间有石膏板吊顶、贴壁纸;厂房区域铝合金窗、不锈钢防护栏、水泥地面、钢结构顶棚。
高新区黄屯镇327国道南、黄金路西
土地上方建有一幢钢混结构厂房,厂区四周已硬化完。
房权证号:房权证兖州字第201200388号,房屋所有权人:济宁扬帆电机有限公司。
土地证号:济宁国用(2012)第0812120012-1-A号,土地使用权人:济宁扬帆电机有限公司。
二、咨询、展示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2天接受咨询,咨询电线 阴法官(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看样集中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相应职能部门(如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了解咨询;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登记手续。标的可否过户,请竞买人自行向落户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
2.买受人须承诺,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房产的过户手续,自行承担标的房产、土地在过户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并承担过户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
3.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房产、土地的过户手续,并承担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
4.法院不承担腾房义务,买受人自行负责腾房。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优先购买权人情况:无。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8年8月25日16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济宁扬帆电机有限公司所属的位于高新区黄屯镇327国道南、黄金路西第七工业园的工业土地及工业房产拍卖余款”。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电话、阴法官。
支付宝、保证金等事宜请致电淘宝技术咨询:。
联系地址:洸河路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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