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济宁市古槐辖区南张镇张庙村亚太总公司生活区1号楼东3单元4层西户(变卖)的公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蕞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八条、《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条、第十一条,《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十三条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院在执行程序中,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经法定程序确定参考价后,依法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现特此公告。
变卖依据:(2021)鲁0811执恢1580号执行裁定书。
拍卖标的:济宁市古槐辖区南张镇张庙村亚太总公司生活区1号楼东3单元4层西户(不动产权证号:中区2010006252)。
1、变卖时间:2022年3月1日10时开始(变卖时间60天,延时的除外);
2、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起拍价:681841.60元,变卖期间缴纳起拍价全款报名,增价幅度:3000元。
3、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蕞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4、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变卖财产,有优先购买权人应在不晚于本公告届满三日前向本院申报优先购买权;根据申报并经本院审核及网络确认后,即取得优先竞买人资格;届时未申报或逾期申报,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且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被执行人及有关权利人存在下落不明等无法通知情形的,公告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过户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产生的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按法律规定负担,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或按照法律规定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未经专业机构鉴定,法院不承担拍品成分的确定及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负责。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变卖人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时间等情况,由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变卖人不作任何承诺与保证;因变卖标的不能过户、延迟过户所造成的费用负担,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产生二次过户费用,参照第七条规定处理。
1、竞买不动产的,意向竞买人竞买前可自行向登记机关了解初始登记时间、不动产使用的年限、不动产性质及面积等;向不动产登记机构了解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流程及所需的相关材料;
2、竞拍前,意向竞买人应自行向税务机关了解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或欠交的税费等有关事项;自行向物业、水电等有关部门了解事关变卖标的相关费用的缴纳情况;自行向公安部门户籍管理部门了解户口落户与迁出问题;
3、竞买无证房产等地上建筑物的,意向竞买人竞买前可自行向有关部门或集体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或出租人等了解有关违法、违章以及租赁等情况;
4、竞买动产的,如涉及机动车、船舶、机器设备等,意向竞买人竞买前应自行了解该动产是否存在违章、罚款或欠税等;机器设备相关的型号、组件、质量等,务必在竞拍前自行核实查看。
1、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本次变卖结束后十日内缴纳,逾期视为悔拍,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可通过银行付款。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注明 “(2021)鲁0811执恢1580号,济宁市古槐辖区南张镇张庙村亚太总公司生活区1号楼东3单元4层西户。”
2、变卖款全额汇入本院账户后,请与办案法官沟通后携带交款凭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济宁市任城区洸河路181号)领取执行裁定书及变卖款收款收据,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竞买人竞得变卖的财产后,在本院网络平台将生成《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买受人可自行下载打印。
本院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洸河路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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