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兖州市弘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兖州市小孟镇陈家王子村东北部工业用途房地产(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关于拍卖兖州市弘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兖州市小孟镇陈家王子村东北部工业用途房地产的公告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2月19日10时至2019年2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参见全国法院页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兖州市弘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兖州市小孟镇陈家王子村东北部工业用途房地产
起拍价:5502434.00元,保证金:55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评估价:7860620.00元。
根据《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他项权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技术鉴定委托书》等资料;
水泥地面(部分瓷砖地面)、塑钢窗等
济宁市任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柳行信用社
拍卖标的水、电等设施齐全,维护、使用、保养状况一般。
二、咨询、展示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2天接受咨询,咨询电话:熊法官(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看样集中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相应职能部门(如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了解咨询;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登记手续。标的可否过户,请竞买人自行向落户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
2.买受人须承诺,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房产的过户手续,自行承担标的房产在过户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并承担过户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
3.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并承担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优先购买权人:李海玲、徐玉杰,为承租人,租期自2014年1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租金每年20万元,已缴纳全部租金270万。在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与承租人协商租赁相关事宜。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9年2月27日16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19)鲁0811执恢1号兖州市弘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兖州市小孟镇陈家王子村东北部工业用途房地产拍卖余款”。户名: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账号:2930,开户行:中信银行济宁任城支行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支付宝、保证金等事宜请致电淘宝技术咨询:。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洸河路124号。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版权声明:本文由济宁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