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兖州区新兖镇倪村、梧桐路以北三宗国有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关于拍卖山东耀圣新材料有限公司(原山东陶氏新材料有限公司)所属位于兖州区新兖镇倪村、梧桐路以北三宗国有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的公告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7月27日10时至2020年7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参见全国法院页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山东耀圣新材料有限公司(原山东陶氏新材料有限公司)所属位于兖州区新兖镇倪村、梧桐路以北三宗国有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
标的物范围为位于山东耀圣新材料有限公司(原山东陶氏新材料有限公司)所属位于兖州区新兖镇倪村、梧桐路以北三宗国有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他地上附着物。
兖州区新兖镇倪村,梧桐路以北山东陶氏新材料有限公司院内
内外墙面均为处理,地面为水泥地面,内外门及窗户未安装,部分窗口安装窗棂。
外墙为水泥抹面,部分为玻璃幕墙,铝合金窗,楼梯踏步铺地板砖,内墙面及屋顶未处理,地面铺地板砖,内外门均未安装。
兖州区新兖镇倪村,梧桐路以北山东陶氏新材料有限公司院内
兖州区新兖镇倪村,梧桐路以北山东陶氏新材料有限公司院内
二、咨询、展示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2天接受咨询,咨询电话:朱法官(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看样集中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相应职能部门(如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了解咨询;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登记手续。标的可否过户,请竞买人自行向落户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
2.买受人须承诺,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房产的过户手续,自行承担标的房产在过户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并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承担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
3.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并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所涉及的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一切物业费、水、电等欠费。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优先购买权人:无。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0年8月4日16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19)鲁0811执恢602号山东耀圣新材料有限公司(原山东陶氏新材料有限公司)所属位于兖州区新兖镇倪村、梧桐路以北三宗国有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拍卖余款”。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洸河路181号。
支付宝、保证金等事宜请致电淘宝技术咨询:。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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