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一案例入选全国第三批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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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济宁一案例入选全国第三批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推荐名单
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布《第三批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推荐目录》,包括工业厂房节地技术、基础设施建设节地技术、新能源环保产业节地技术、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模式、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模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节约挖潜模式6种类型,共23个典型案例。我市上九山盘活闲置村落打造旅游综合体成功入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节约挖潜节地模式,通过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发掘、保护文化旅游资源,打造乡村振兴新业态,建成集多元产业于一体的综合旅游基地,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与乡村振兴发展的双赢。整个项目占地面积300亩,其中盘活利用古村闲置建设用地260余亩,实际仅新增建设用地40亩,节省近90%的土地。(权益利用科:曹宗果)
案例二十一 盘活闲置村落打造旅游综合体节地模式
摘要:通过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发掘、保护文化旅游资源,打造乡村振兴新业态,建成集多元产业于一体的综合旅游基地,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与乡村振兴发展的双赢。
上九山古村位于山东省邹城市石墙镇西南。因石头房、石头路、石头墙,又称石头村。2013年以来,邹城市引入市场主体盘活这片以“石”为特色的古村落。通过发掘、保护上九山古村文化旅游资源,盘活闲置宅基地,培育打造了集探寻古迹、民俗展示、影视拍摄、生态观光、休闲娱乐为一体的乡村振兴新业态,推动了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与乡村振兴发展的双赢。上九山古村旅游项目先后获得中国蕞美原生态古村落、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等多项荣誉。
编制了《邹城市上九山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科学规划布局上九山村的保护与发展。高标准对古村进行详细的规划设计,蕞后确定以修复破损石屋、修整村内石阶道路、清理水渠坑塘为主,进行综合开发整治,保护历史古迹,全面提升村容村貌,散发古村内涵的设计方案。同时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打造山水田园。实施整山、造林、修田、治水、筑路五大工程,推动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通过荒山绿化、南山湖清淤、护堤护坡等治理工程,绿化覆盖面积达70%。通过修整梯田,完善农田水利体系,有效减少了水土流失,提高了土壤墒情,改变了山村环境,改善了区域生态。完善配套基础设施,修复修建了旅游道路、停车场、游客接待中心、宾馆酒店、水电路网等配套设施建设,极大提升了生活、休闲和通行便利度,提升了休闲旅游的舒适度。
重赋文化内涵,再现历史景观。注重发掘、重估、修复原有闲置的乡村文化价值,重建乡村文化,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富有时代气息的乡土文化。
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打造山水田园。实施整山、造林、修田、治水、筑路五大工程,推动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通过荒山绿化、南山湖清淤、护堤护坡等治理工程,绿化覆盖面积达70%。
布局多元产业,实现脱贫增收。按照“发展一产、带动三产”的思路,在上九山古村周围重点建设了樱花园、玫瑰园、农耕体验园、石海地质公园以及水上游乐项目,建成了一座集民俗展示、文化展览、影视拍摄、休闲观光于一体的综合旅游基地。
该项目采用企业与村集体合作经营的运营模式,企业通过租赁获得上九山古村闲置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农用地流转、山地承包等方式,获得古村周边土地及周边山地的经营权,相继建设了樱花园、玫瑰园、农耕体验园、石海地质公园以及水上游乐项目,大大提升了土地利用价值。该项目在政策和资金方面获得各级政府大力帮助和支持,作为省重点项目获得40亩用地指标,近年来,邹城市发改、文物、旅游等部门累计拨付各类扶持资金1100余万元,极大减轻了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
1.《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规定,规模较大、工业化程度高、分散布局配套设施成本高的产业项目要进产业园区。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可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以乡镇或村为单位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腾挪空间用于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农村产业。
2.《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依法采取措施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激活农村土地资源,完善农村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满足乡村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和农民住宅用地合理需求。经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依法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优先用于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和乡村产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施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等保护修复,开展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改善乡村生态环境。
3.《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2号)规定,在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控制的前提下,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按照规划要求和用地标准,改造建设民宿民俗、创意办公、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农业农村体验活动场所。
4.《关于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文旅资源发〔2018〕98号)规定,鼓励通过流转等方式取得属于文物建筑的农民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统一保护开发利用。在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的前提下,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按照规划要求和用地标准,改造建设乡村旅游接待和活动场所。
整个项目占地面积300亩,其中盘活利用古村闲置建设用地260余亩,实际仅新增建设用地40亩,节省了近90%的土地。
该项目模式适用于具有自然形态、人文历史、田园风光和地域特色的农村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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