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60万吨水洗砂项目及石子加工项目环评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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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年产60万吨水洗砂项目及石子加工项目建设单位:金乡枣曹建材有限公司(盖章)编制日期:2018年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60万吨水洗砂项目及石子加工项目建设单位金乡枣曹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霄云镇产业园区店子村西联系电线传线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霄云镇产业园区店子村西立项审批部门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320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5%评价经费预期投产日期2019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简介金乡枣曹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20日,经营范围:沙子洗选、销售;石子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为适应市场需求,拟在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霄云镇产业园区店子村西投资200万元建设年产60万吨水洗砂项目及石子加工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3200m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2017]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有关规定及环保管理部门意见,该项目需办理环评手续,从环保角度论证该项目的可行性。本建设项目属于“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56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金乡枣曹建材有限公司委托深圳鹏达信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单位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基础上,根据环评技术导则及其他有关文件,编制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批。二、项目厂址及平面布置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霄云镇产业园区店子村西。该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交通、通讯等条件便捷,所需各种原材料及水、电等资源供应充足,是项目建设的理想地段。(具体位置见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本项目租赁公司,北侧为空地,南侧为空地,西侧为其他厂房,东侧为其他厂房。占地面积约3200m座,一座厂房设一个洗砂生产线,一座厂房设一个石子生产线,厂区门口设置洗车台,根据本产品的工艺、运输、消防的要求,结合地形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对建筑物、运输进行布置,能配备较为完善的供电、供水、排水、通讯等基础设施。(见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三、产品规模本项目产品为水洗砂,见表1-1。表1-1产品方案及规模序号产品名称产量(万t/a)备注水洗砂30含水率为10%石子30四、建设内容本工程项目组成情况见表1-2。表1-2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工程类别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备注主体工程生产车间公用工程供电由当地供电网络接入厂区供水生产、消防用水、生活用水由自备水井供给环保工程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内,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附近农户外运堆肥。洗砂水、洗车水沉淀池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废气破碎、筛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排气筒排放堆场在密闭车间内,同时滤网覆盖,利用雾炮喷淋以减少粉尘的产生;原料卸载时利用雾炮喷淋降尘,且尽可能选择无风或干砂291000t水9000t洗砂用水60000t成品砂30万t(含水率10%)洗砂废水排入沉淀池压滤泥饼22830(含水率8%)干砂270000t水30000t干砂21000t水5250t干砂21000t水39000t注:单位万吨/年(含水率)废泥砂26250(含水率20%)干砂21000t水1830t原料30万t(含水率3%)微风的天气条件下进行装卸;在投料、筛分工段分别设置喷淋装置,以处理逸散的粉尘,然后通过车间机械通风和自然通风相结合排出,无组织达标排放;对厂区设置标准围墙且厂内道路进行硬化,厂区与公路连接的道路要硬化、车辆运输全面遮盖,严格限制汽车超载超速,设置洗车台;同时,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在厂界四周种植乔木、灌木和草坪,加强厂区内环境绿化进一步降低扬尘的产生。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泥砂收集后外售。噪声选用低噪音设备,安装隔声门窗,设备基础加固,安装减震设施,布局合理,厂区进行绿化,对运输车辆进行严格管理。五、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本项目投产后,根据企业提供的材料,企业正常运营所需的主要原辅材料情况详见表1-3。表1-3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序号名称用量(t/a)备注外购砂子300000含水率为3%外购石子300000图1-1项目物料用量平衡图(t/a)六、主要设备设施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详见下表。表1-4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单位备注节水型滚筒式筛选机3020外购七、公辅工程1、给排水给水:本项目厂区用水采用自备水井,能够满足生产、生活用水需求。生活用水:本项目营运期职工定员10人,均不在项目区居住,生活用水量50L/人生产用水:本项目生产用水包括原料堆场和喷淋用水、洗砂用水、道路喷洒用水、洗车用水。本项目生产用水总量为25510m原料堆场和喷淋用水:综合厂房采用全封闭结构,为减少粉尘的产生须进行经常性的洒水抑尘,原料堆场面积约500m,年生产300天,平均每天洒水一次,则年用水量为180m洗砂用水:根据企业提供的经验数据,成品砂清洗用水量约为0.2m成品砂,项目年生产成品砂30万吨,则洗砂用水量为60000m/a。成品砂含水率为10%,则由成品砂带走的水量为30000m/a;废泥砂量为26250t/a,含水率为20%,则带入废泥砂的水分为5250m道路喷洒用水:车辆运输产生的道路扬尘通过路面硬化,定期清扫和洒水抑尘。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道路喷洒用水为0.5m洗车用水:项目设置一处洗车台,洗车用水量约为2m/d,即为600m/a,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仅需定期补充损耗量100m排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洗砂废水、洗车台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原料堆场和 喷淋用水和道路喷洒用水自然蒸干,不外排。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劳动定 员10 人,生活用水150m /a。排水量按照用水量的80%计算,生活污水量为120m/a,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内,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附近农户外运堆肥。 项目水平衡图如下(单位:m 原材料含水9000损耗100 洗车用水 道路喷洒用水 100 150 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 附近农户外运堆肥 职工生活用水 120 损耗30 150 损耗150 损耗2180 堆场及生产线 进入产品30000损耗100 图1-2项目水平衡图 2、供电 本项目供电由镇变电站供电网提供,用电量为100000kWh/a。 3、燃气 本项目无加热工序,未建设食堂,未采用管道燃气。 八、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 职工人数:本项目劳动定员10 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 小时。 九、完工日期及进度 本项目总投资为200 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项目预计于2019 月投入生产。十、选址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项目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修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2013 年21 号令),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要求。 2、项目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符合性分析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通知”中规定,凡列入《限制目录》的建设项目, 必须符合目录规定条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凡列入《禁 止目录》的建设项目或者采用所列工艺技术、装备、规模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和投资管理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凡采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或者生产明令淘汰产品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限制目录》和《禁止目录》执行中,国务院发布的 产业政策和土地资源管理政策对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另有规定的,按国务院规定办理。 经核查,该建设项目用地属于金乡县霄云镇建设用地,位于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霄云 镇产业园区店子村西,租赁金乡县霄云镇产业园区闲置厂房,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限批或禁批范围。(详见附件4:金乡县霄云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用地证明) 3、环保政策符合性 与《山东省2013-2020 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符合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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