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邹城市田黄镇:以清淤名义挖地卖沙黑恶势力谁在充当保护伞
山东济宁邹城市田黄镇:以清淤名义挖地卖沙黑恶势力,谁在充当保护伞
山东济宁邹城田黄镇,有人以清淤名义挖地卖沙,将天然河沙当废弃物进行买卖,谁在充当保护伞?
19年10月群众多次向有关邹城市田黄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反应山东济宁邹城市田黄镇有关负责人及山东昶鲁公司假借邹城市田黄镇河西村小沂河水质净化工程之际,以河道清淤名义,将天然河沙以废弃物的名义进行买卖,水位急剧下降严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用水而且庄稼浇地非常困难,对于百姓反应半年之久的非法采砂挖地卖砂问题不予立案调查处理,还为盗采者辩解,试问一下有正义的领导!百姓为了生存,为了村集体利益与违法犯罪人员之行为做反抗还把老百姓抓进看守所近一年之久,而违法犯罪人员及保护伞却逍遥法外?天理何在?主持正义的上级纪委监察部门领导在哪里?青天大老爷在哪里?头部,依据邹发改投资【2018】37号《关于国家安排我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2018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第四条明确效绩管理目标河西村小沂河湿地净化工程项目规模为生态护坡24公里,湿地建设为1.74平方公里的要求,田黄镇河西村小沂河湿地净化工程根本就没有底层清污要求,山东昶鲁环保有限公司和田黄镇将天然河沙以废弃物名义进行拍卖,已经违反中央预算内建设规模的要求,名为环境净化,实为非法砂,根据蕞高人民法院,蕞高人民检察院和依据矿产资源法和水法之规定,以将盗采河沙列为犯罪处理,村民疑惑的是,第二,河道消淤为什么要挖百姓的土地,百姓田地里有淤吗?为什么用抽沙船抽土地下面的沙,第三,为什么有沙的地方要用抽沙船抽近二十米!没沙的地方就就不用请淤?第四,为什么将天然河沙(有河沙鉴定报告)以废弃物的名义进行买卖?是否合法串通投标等问题。!第五,为什么田黄镇有关领导及村书记对这种以清淤名义疯狂挖沙,挖地卖沙盗取国家矿产资源之行为置不理?是不是有利益关系和串通投标等问题?有保护伞?为什么百姓反应的大半年之久问题得不到实质性的解决和合理的解释?在事实与证据面前为什么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不立案调查处理?敬请上级有正义感的纪委监察部门领导严查深挖违法犯罪黑恶势力及保护伞,为我村民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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