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承诺未兑现房屋租赁被搁浅
【口播】很多生意人在创业时会寻找合适的门面房,选好房子之后就是签订租赁合同。在租赁房屋的过程中,房东和租房者难免会产生纠纷,金乡县的周女士近期就因为租房问题而大伤脑筋。
【正文】今年1月,周女士在开泰花园小区通过转让取得了一套沿街门面房的使用权,夫妻俩开起了饭店。按照转让合同她和房东济宁亿家房地产公司的租赁合同约定还有三个月到期,经过协商,周女士向转让房客付了7.5万元的转让费,并且和亿家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而租赁时间顺承了上任房客的租赁时间,也就是三个月后合同到期。
【同期】周女士:俺俩说好之后呢,就去公司签合同去了,负责人叫李明。当时呢,给我说还有3个月到期,我问他他说能给我续,李明说能给我续,我就把这个合同给签上了。
【正文】周女士说,正是因为亿家公司口头承诺合同到期后会续签合同,她才放心把房子转让下来。到了4月份,租赁合同到期,周女士到亿家公司交房租时,却被告知房屋到期后会被公司收回,不再对外出租。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周女士一脸的茫然。
【同期】周女士:他亲口说当时给俺续,结果后来没守住他的承诺,我这10多万一分也没赔给我,损失里面的,他没通知我把我的电停了,水也停了,里面坏了好多东西。
【正文】因为饭店在前期投入比较大,三个月的时间,周女士根本收不回来成本,房屋一旦被收回,前期的投入就会打水漂。于是,她找到了亿家公司商谈补偿问题。
【同期】周女士:多次去找他(李明),他都没给我一个合理的说法,他说你们再不走就封你的门,损失比这更大,我也没有法了,原来吧,他答应给我1万块钱到了后来他1万块钱也不给我了。
【正文】济宁亿家房地产公司招商部经理李明解释说,周女士当时是转让的别人的房屋使用权,到公司只是更改了租赁合同上的名字,合同内容并没有变。
【同期】济宁亿家房地产公司招商部经理:李明:本来呢,原合同就还有3个月到期了。续合同,没给她承诺过这一块儿…
【正文】合同到期后,已经通知她让其搬出租赁房屋,但是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周女士都在继续使用房子,才出现了停水停电的事情。而对于因为租赁时间短周女士投入成本难收回的问题,他已经向公司申请相应的补助。
【同期】济宁亿家房地产公司招商部经理:李明:现在还是问问领导的意思,中间就是让她赶快搬,然后来说这期间的房租就不再要了,1个多月的房租也是1万多。
【正文】现在,双方正在协商补偿问题。在此提醒,在出租、转让房屋时,租房人和房东一定要协商好租赁期限、房租等,在合同中详细规定好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仅凭口头协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直播民生记者报道 张腾 王蕊 任城台 王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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