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时庄街道大庙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关于时庄街道大庙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曲阜市人民政府决定,为提供城镇建设用地的需要,拟征收时庄街道大庙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请曲阜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地块位于霍家村以南,长春路以北,山东瑞洪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以西,大庙村耕地以东(详见附图)。征收土地总面积2.2670公顷,全部为农用地2.2670公顷(水浇地2.1861公顷、农村道路0.0398公顷、沟渠0.0411公顷)。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
拟征收土地位于头部级区片,补偿标准为90万元/公顷。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204.03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标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宁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4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征地勘测调查前,涉及地面附着物和青苗已由曲阜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照上述标准补偿完毕并已组织清地,本次征地不再涉及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时庄街道大庙村村民委员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采取以下补偿安置方式。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204.03万元,由曲阜市财政局拨付到时庄街道大庙村村民委员会,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曲阜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22.5万元/公顷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51.0075万元,由曲阜市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曲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时庄街道办事处、大庙村村民委员会制定入保方案并公示,办理村民入保事宜。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8年11月29日起,至2018年12月5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曲阜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曲阜市国土资源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曲阜市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曲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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