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济宁市兖州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盘活原大安镇、前海乡政府驻地原毛条厂、棉三厂等多宗闲置土地的建议)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原大安镇、前海乡政府驻地,原毛条厂、棉三厂等多宗闲置土地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对您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您所提出的该四宗地应属于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的城镇低效用地范围,不属于闲置土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城镇低效用地的清理盘活工作,已列入区政府“三重”工作内容之一。2018年,通过“腾笼换鸟”二次招商等方式,共盘活了6家企业7.9万平方米厂房及配套设施,取得了良好的土地、经济及社会效益,实现了政府和企业的双赢。你所提出的原前海乡政府和原大安镇政府驻地的土地,我们已调查摸底,该两处范围内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夹杂,既有机关用地,又有企业用地,产权关系复杂。目前,原前海乡政府驻地、原棉三厂即现在恒泰棉纺织厂使用的土地已列入颜店新城规划,该规划正在制定中,今后随着颜店新城的发展,将得到有效处置。去年年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的通知》,我区相应制定了《兖州区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工作方案》,原大安镇政府驻地的土地将随着农村闲散土地的盘活进行盘活利用。原毛条厂的土地已列入我区2019年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今后我局将坚持蕞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蕞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和工业园区密切配合,搞好我区城镇低效用地的清理盘活工作。
感谢您对我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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