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ST大通:股票恢复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中
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恢复上市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本次股票恢复上市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
本公告书内容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特别声明:本公告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相关情
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公司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2012年12月26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召开的第七届上市委员会第
十七次工作会议审议,本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事项获得审议通过。
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同意深圳大通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2]474号),决定核准本公司股票
恢复上市。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自2013年2月8日起恢复上
市,公司股票简称“*ST大通”、证券代码“000038”保持不变。
公司在暂停上市期间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公司股票恢复上市首日即时行情
显示的前收盘价为公司停牌前一日的收盘价,即12.33元/股,不计算除权参考价。
恢复上市首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恢复上市首
日后的下一个交易日起,股票交易涨跌幅限制为5%。
本公司在此特别提示投资者注意风险,并仔细阅读本公告中“相关风险因素
版权声明:本文由济宁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